問事者問:甲乙二人已論及婚嫁,婚紗、喜宴皆已訂。豈料雙方因為一點小磨擦,感情有了變化,起因乃是乙方前情未斷,
導致甲方吃醋。不料,乙方突然把婚紗退了,並以工作為由,不想結婚。請問甲乙二人之緣份,是否為良緣?觀世音菩薩 聖示:
兩人有緣走一途,
無緣終身來相伴,
早日分開是好事,
以免日後多操煩。
「玄清玉明」師父將此聖示原意解釋注解,如下所示。
聖示原文:兩人有緣走一途,
玄清解釋:二人有緣相識相戀一場
聖示原文:無緣終身來相伴,
玄清解釋:但是並沒有緣份做為夫妻相伴至老
聖示原文:早日分開是好事,
玄清解釋:沒有良緣的結合並非好結果,趁此情況分開反而是有利的
聖示原文:以免日後多操煩。
玄清解釋:以免日後發生更多的煩惱之事。(指對問事者而言)
玄清玉明 誠心合十
註解一:此聖示結果為吉凶各半。吉或凶依立場而有所不同。對甲是吉,於乙則凶。
註解二:每人的福報因果不同,神明依其果報給予合宜適切之聖示,並非所有問事者皆為吉示。前來問事者,於問事之前應詳知有此區別。
註解三:玄清玉明的「信」與「義」,基於誠信與公義之原則,將神明所示,不論吉凶,皆誠信告知於問事者。得吉者,請繼續保持,以保未來之祥:得凶者,不必驚恐,請自行改善積福,玄清玉明師父並不予施法賜福、改運,凡事掌握於己,只要依其聖示所述,改善之法自在心中。
註解四:六個月後,甲方告知,乙方曾經要求復合,但甲方拒絕了。